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原卫生部《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卫药政发〔2013〕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42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制定了《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9日(共7天)。
在公示期内,请将意见或建议书面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86401796(传真)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西路288号,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20楼行政会议室药品采购科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公示稿)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