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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产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
作者:台州国药控股  来源:台州国药控股  阅读:4936  时间:2015/3/12 9:28:11

各相关投标人、配送企业:
        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和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规定,现开展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关系建立方式
        投标人和配送企业通过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址:
www.zjyxcg.cn)药品基础库(招标)系统网上选择、确定配送关系。
        中标产品根据管理方式的不同,分按县(市、区)选择配送企业和按设区的市选择配送企业的产品。
        二、配送关系建立时间
        (一)投标人选择配送企业时间:2015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1:30。
        (二)配送企业确定配送时间:2015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
        三、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须对每一个中标产品建立配送关系,一个区域内至少选择一家配送企业(含自行配送企业)。
        (二)投标人须保证已建立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具有足量的药品库存,保证中标产品的供应。不能保障供应造成医疗机构缺货,经核实确因投标人或配送企业原因的,将根据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人应慎重选择中标产品的配送企业,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撤销,需及时通知配送企业做好确认工作。
        四、其他
        业务咨询:0571-86401737、86401873
        技术咨询:0571-8640195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注:经嘉兴市卫生局申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嘉兴市六家市级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省武警医院、省荣军医院)基本药物由秀洲区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产品建立配送关系操作说明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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