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产品价格梳理规则》(浙药采办发〔2015〕6号)规定,省药械采购中心对2015年2月28日之前已递交书面说明材料的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涉及产品进行了梳理,其中符合价格梳理规则的产品生成了投标产品新的价格(降幅),现进行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价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和材料接收时间
(一)确认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12日。
(二)材料接收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12日(工作日)。
二、确认方式:以默认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同意新价格(降幅)的,无需递交说明材料。
(二)不同意新价格(降幅)的,须在确认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资料接收回执单》至现场递交说明材料, 不同意的产品将停止交易。
三、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递交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可不包含广东、福建和军区,下同)。
附件中涉及产品,投标人同意新价格(降幅)的,应在确认期内如实递交全国最低价,其中全国最低价高于浙江省新价格(降幅)的可不递交。如被举报提供不实价格或应提供却未提供且被核实的投标产品将被暂停交易;同一投标人有3个及以上产品发生此类情况的,该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将被暂停交易,并报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余已于2015年2月28日之前递交说明材料,但不符合价格梳理规则的产品视同为不同意处理, 将暂停交易,具体产品目录另行公布。
五、其他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8640187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产品价格(降幅)梳理结果信息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3月6日